一、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及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在深化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安全整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杜绝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xx年,我局所监管企业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起,死亡2人;煤矿1起,死亡1 人。州局下达我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控制指标5人,低于控制进度1人,低于全年控制指标1人。县政府下达我局监管企业安全控制指标3人(含煤矿),死亡人数与总控制指标持平。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一是为切实做好20xx年所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及时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二是年初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后,及时召开会议,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并与辖区内50家重点企业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安生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组织检查考核小组,对50家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和全年动态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每周一召开中层干部职工例会,及时了解上周工作动态并安排本周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xx,先后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制定了12个方案,下发了8个通知,联发和转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16份,进一步提高了各乡(镇)、有关部门、辖区内重点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的认识,切实加强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履行职责,狠抓检查。根据本县实际和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在组织开展日常现场监察的同时,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经营场所387个(次),排查隐患485条,完成隐患整改466条,整改率达96.09%。
(三)强化监察,狠抓执法。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一是针对淼鑫机械农机修理部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永通加油站房屋基石下沉、永维氧气供应站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及钦兴制砖有限公司等较为严重的事故隐患,共发出《强制停产通知书》4份。二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调查处理了银钥采石场“10·11”放炮事故、开化镇塘子寨凉水井石料厂“12·19 ”物体打击等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处理安全隐患举报案件14起。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份、听证告知书2份,共处罚金10.8万元。
(四)深化整治,改善环境。20xx年,我局实际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89个。按照国务院、省、州《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行业的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开展煤矿安全检查15次,排查隐患161条,下达执法文书45份,已整改157条,整改率97.52%。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停产的八家寨煤矿实施关闭。二是积极推进全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建设。薄竹镇大凹子煤矿年内已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目前运行正常,但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暂未能实现与县级监管部门联网。三是认真开展治理私挖滥采综合治理。巡查
和打击治理私挖滥采小煤点27次,炸封小煤窑(井坑)20个、收缴原煤60余吨、没收非法工具10余件。
2.非煤矿山专项整治。20xx年,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有63户,已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3户,正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户。一是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检查企业171(次),查出隐患160条,已整改155条,整改率96%;认真开展19个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已于今年9月通过州政府验收。二是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中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户,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14户,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3户。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辖区内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56户,其中:生产企业7户(砒霜生产2户、化肥生产1户、硫酸生产1户、医用氧充装1户、酒精1户、乙炔生产1户),经营企业43户(成品油经营32户、砷经营2户、化学试剂经营2户;硫酸经营4户;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经营1户;气体经营2户),使用企业3户,运输企业3户。一是对全县56家从事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品的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出隐患89条,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整改82条,整改率92.1%;二是取缔非法经营氧气1户,关闭撤除不合格加油站和非法加油站各1户,说服教育撤出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2户;三是完成21户加油站、1户经营化学试剂、1户化工厂、1户砒霜生产、1户氧气供应站的延续审查申报办证工作和3户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延期备案办证工作,完成3户新办加油站办证工作,落实2户危险化学品经营门点的场地查勘申报备案工作;四是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3户,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加油站2户。
4.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共有烟花爆竹企业260户,其中:批发企业3户,零售经营257户。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了112家烟花爆竹经营户,查出隐患26条,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12份,整改25条,整改率96.2%。二是全面做好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新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83户,办理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174户。三是全面清理整顿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零售网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35起,取缔无证非法经营1户;查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人员1人、非法生产工具1套。
5.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我县有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各1户。进行10次安全专项检查,查出隐患21条,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5份,已整改21条,整改率100%。完成民爆公司雷管仓库的整治验收及乡镇政府临时民爆仓库进行清理,搬迁治理工作。 6.冶金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我县共有冶炼企业8家,其中:铁合金企业 4 家,铟锌冶炼企业1 家,硅冶炼企业 1家,电解锰1户,锑冶炼企业 1 家。一是对全县8户冶金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28条. 经落实,已整改26条,整改率92%。信达硅业冶炼公司已申请破产。二是对全县7户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其中4户在全州首批达到全国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安全管理标准,3户已进入申报考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