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部分闲置荒地,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本村荒地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共计________亩。
二、承包费用为:________元/年/每亩,合计________元,(大写)。甲方将所有土地承包手续办理完毕并将承包地交付承包人后,乙方一次付清。
三、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起算时间为甲方将承包地交付乙方的时间)。
四、乙方承包荒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地上种植,养殖,加工业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甲方应积极协调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帮助,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承包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地上建筑物、种植物、养殖物、剩余土地承包期的土地补偿以及投入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九、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荒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份(另附附件一、村民代表同意确认签字表份),甲乙双方各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