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建立科学的环卫管理体制,全面增强环卫作业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实现环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研究,并报请主管局同意,决定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环卫作业实行承包。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步伐,通过实行内部公开承包,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取作风优良、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有实际经验的工作人员承包,逐步建立低成本、高质量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服务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管干分离、重在监管的原则。以现有环卫管辖范围分六个片区承包,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环卫作业任务,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
(二)坚持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本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目标要求,有序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面。
(三)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原则。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依法、透明、规范。
(四)坚持择优选取、适当竞争的原则。注意避免片面追求低价位带来的恶性竞争,以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和管理经验为重点,合理低价为原则,择优选取责任心强、信誉好、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承包道路环卫作业权。
三、承包范围
(一)官园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726004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二)春台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217139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三)凤凰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513929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四)袁山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412075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五)鼓楼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98835平方米,具体道路见附表。
(六)宜阳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756802平方米,具体道路见附表。
四、承包方式
内部组阁式竞标承包。
五、经费标准
按照道路管理等级标准,结合目前各环卫所实际发生经费,核定各片区基本承包经费(上限)。
官园片区年承包价1154345元。
春台片区年承包价681986元。
凤凰片区年承包价1183957元。
袁山片区年承包价925786元。
鼓楼片区年承包价221084元。
宜阳片区年承包价370166元。
六、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七、内容标准
(一)作业内容。所辖范围内的道路及绿化带清扫和保洁,果壳箱、垃圾桶清掏与清洗,临街店面、单位垃圾收集,中转站及连体公厕管理。
(二)质量标准。具体见《宜春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八、承包要求
(一)承包第一责任人条件。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班子成员除外),身体健康,男58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工作责任心强,从事过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有实际经验。其他人员由承包第一责任人组阁产生。
(二)作业要求。道路每天清扫时间为早上7:00前完成。路面全天巡回保洁时间为7:00~22:00。
(三)用工要求。承包人自行聘用清扫保洁员(现有人员优先),要求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保证其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发放节假日和环卫工人节相应福利。质检人员由各承包人优化组合,春台片区3名,凤凰片区、袁山片区各4名,官园片区4名,鼓楼片区1名,宜阳片区2名。
(四)风险保证金。各承包组阁团体一次性缴纳10000元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途无故退出,或违反合同,视作罚金处理。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赚。
九、竞包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组团。
(二)资格审查。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确定名单后,由班子会研究再次确定名单,每个片区不少于3人竞包。
(三)演讲。竞包第一责任人演讲,演讲内容主要为:个人简历,竞争优势,工作打算和服务承诺。
(四)评估。处班子成员根据演讲情况,对各承包组团的管理及技术力量进行总体评估,并确定评估分数。
(五)投标。投标按递减法实行明标暗投,各片标的按年承包价设限标的。各竞包人须封存1份报价标书在统一时间内投标,规定时间拆封,工作人员登记、验证(一个组阁团可投3个标)。投标分计分以固定标的80分为基准,比固定标的高1000元扣0.1分,低1000分加0.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
(五)评分原则。竞包分值100分,其中评估权数40,投标权数60。竞包人最后得后为:评估得分40%+投标得分60%。
(六)中包认定。按片区序号取最高分视为本片区中包者。
(七)签订合同。本处与此片区中包者签订承包合同。
十、付款办法
承包合同生效后,本处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按月支付承包。在下月前10天内支付上月承包经费。承包人可开具人员工资表和有效发票到招标单位财务室核发。
十一、其它要求
(一)加强安全教育。承包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做到着装上岗,规范作业。凡未按要求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二)强化检查考核。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本处将按照《宜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全面进行质量考核。凡二次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承包资格,当年不另行安排岗位,在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下年度不得参与任何承包。
其它未尽事宜,经处务会研究决定。
附:1、宜春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合同
2、宜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