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甲方将位于七里坪一栋三楼(乙方住房的楼下)的三室两厅一厨一卫的毛坯房,除甲方负责购买部分材料外(见《装修明细表》)以全包(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共计工程价款叁万捌仟陆佰捌拾圆整(¥38680元)。
2、工程日期:自 年 月 日施工到 年 月 日竣工,共 天 。
3、房屋装修的式样参照乙方四楼住房的式样进行装修(详见《装修明细表》)。
4、工程使用所有材料按照位于乙方四楼房屋装修的材料且要符合国家标准,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颜色,经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5、 施工中,乙方不严格执行操作规定,出现返工情况,所损失的材料、误工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变。
6、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捌仟圆的工程款,竣工后付壹万零陆佰捌拾圆,下余贰万圆待今年农历年底结清。
8、环保规定,装修后的房屋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相关规定。
9、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