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 (以下为甲方)
受聘人员: (以下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春田花花幼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园 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 年 月 日至,期限为6个月。
二、甲方的义务职责:
(1)甲方有权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2)甲方组织安排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3)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职责:
(1)乙方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制度的奖惩;
(2)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
四、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试用薪资为人民币 元/月,转正薪资为人民币 元/月,均为税前工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试用不合格的:
2、乙方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1)屡次迟到,或旷工一天以上,或需长期请假;
(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会效果;
(3)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保教质量差,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情节严重;
(2)体罚幼儿,情节严重;
4、甲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六、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七、双方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因行业特殊,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于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并于学期期满后才能离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