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武汉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房屋转让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合同编号: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通过合同方式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私有房产,所有权人(合同载明购买人):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 ,使用性质:
第二条: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转让价格(购房款)为:
1.合同签署后 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
2.转让前甲方以该房屋向 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元)由乙方负责偿还,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如果上述按揭贷款存在逾期或超过人民币 元或有其他费用产生,均由甲方承担和支付,乙方不予承担);
3.房屋权证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该房屋登记于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认可该第三人享有和承担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愿意积极配合办理相应的手续;但乙方应就本合同转让价格对甲方依约承担全部付款责任。
第四条:款项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 万元整,甲方即时将上述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 份)原件移交给乙方;
2.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万元整,双方办理该房屋转让合同、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转让过户等手续的公证手续事宜;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为受托人全权代理办证、交易及过户登记等事宜;
3.上述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五条:相关事宜
1.甲方承诺于乙方付清购房款当日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予乙方。 甲方结清该房屋在腾空日前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及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并将交费凭证及配套设施的相关手续证明交予乙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及婚姻证明复印件。
3.乙方提交甲方的证件: 身份证复印件
4.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可解除合同或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权属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证委托、过户登记等手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6)“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7)“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出具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
(8)“该房屋”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此房屋历史情况,不得隐瞒。
5.因为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暂时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了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自乙方向甲方付清现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后,该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即为乙方,乙方享有独自的控制支配和处分权。为了对抗第三人,防止第三人无理干扰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司法查封或其他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方式实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第五条及本条1、2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分别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协议转让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如违约情节严重影响到该房屋日后的过户登记事宜,则乙方有权要求退款。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款之2‰的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武汉市江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