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质期壹年。
第二条: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凭下列资料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为验收期,以需方检验结果为准;供方面提供资料/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图纸、材质单和质保证书。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预付合同总货款的 %即 元, 保证 日内到货。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货到到达 ,费用由 负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实行“三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包退、包换、包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第六条:交货起点和方式: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后24小时内将发货情况书面通知需方,货物在运抵需方交货地点前,发生破损、丢失等不可抗拒灾害,损失由供方负责货物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供方赔付需方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若签订合同后供方告知产品达不到需方技术要求,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必须在12小时内将所有货款退回给需方,否则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若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应及时通知需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如供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五日内仍不能交货,供方及时支付需方全部货款及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仲裁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产,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复印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满100万返利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