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甲方:定货人: 签订地点: 乙方: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12955—20x《防火门》执行。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满足设计规范和现行消防验收要求。
第四条 甲方人提拱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甲方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由承揽人质检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及验收报告。
第六条 定货人是(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承揽人直接完成。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承揽人负责工程验收合格)。不负责防火门门框周围水泥粉刷验收。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定货人签合同时预付总货款98%,余款2%等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交货工期为2个月(制作和安装)。
第九条 甲方订货人:签合同时前交98%定金。 第十条 甲方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甲方定货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此合同价格包含五金配料、包运输费用,包含防火门漆,但不包含(增值税发票)。
第十五条本承揽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