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主要分为2种,第一种,按照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进行划分。第二种,按照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来划分,案件复杂的、重大的就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公务人员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