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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公交车受伤怎样赔偿最高

2024-04-06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一、坐公交车受伤怎样赔偿最高

坐公交车受伤侵权责任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二、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赔偿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公交车上摔伤侵权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本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事实上,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摔伤,并不代表公交车驾驶员一定得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乘客自己不遵守相关规则,或者乘客之间发生争议,互相推搡的过程中摔伤的,公交车司机和公交车公司是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的,即便公交车司机有责任,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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