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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2024-04-10 来源:小奈知识网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占用耕地建房如何处理

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严禁农民占用耕地建房,对于私占耕地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将拆除。

1、合法程序占用耕地建房

通过了合法的程序,申请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向县级政府申请了耕地专用手续,通过批准之后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是合法建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2、私自占用耕地建房

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国土部门可以拆除并罚款。达到刑法标准(耕地10亩,基本农田5亩)的要以非法占用耕地罪移送司法。

农村的土地经营权人能否占用耕地

《民法典》明确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非法占用他人房屋是什么罪

关于非法占用他人房屋是什么罪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占用他人房屋是什么罪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如何认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1、“非法”的认定

主要表现在违反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规定,无权或者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

2、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也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也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即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所、看守所、监狱等机关的工作人员。

3、“滥用职权”的认定

滥用职权是指上述司法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背职责的规定行使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公民犯罪要大,因此,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三、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的立案标准即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但是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行为人未经房屋的业主同意,非法的强行闯入,导致房屋的业主无法正常的生活,或者给房屋业主造成了安全隐患,就构成了刑事犯罪,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行为人非法闯入他人住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相关内容:侵占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侵占罪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数额较大到底指多少钱呢?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法律规定的侵占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侵占罪指什么

(一)侵占罪的概念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侵占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3、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侵占罪如何量刑?看到这里,相信您已经十分清楚。对于侵占犯罪来讲,《刑法》中规定的有两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包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和在二到五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耕地建房是必须拆除的,毕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想要建造房屋的话,

我们还是需要到有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只有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否则建造的房屋在规划之外就是属于违规建筑。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法律责任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主要是行政管理措施,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之外,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情况下签订的其他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2、行政法律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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