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共安全罪规范的表述,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现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目前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及有四十七个罪名,常见的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驾驶罪等,依据《刑法》的规定,涉及不同的罪名会根据具体的罪名和具体案情定罪处罚。例如,涉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害性、放射传染性病原等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