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37天内(包括37天),人民检察院会作出批捕或不准批捕的决定,对于不批捕但需要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