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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怎么办

2023-10-09 来源:小奈知识网

感情破裂没证据的,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1、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感情不和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离婚诉讼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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