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与李四于2017年6月10日在网上相识并相恋,不久后便登记结婚。
婚后,张三一直拒绝与李四同居,在李四的再三逼问下,张三才说出实情,原来张三在年轻时经常流连各种会所,风流成性,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但张三将自己患病的事实从未向李四说过,李四一直蒙在鼓里。
事到如今,李四该怎么办?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结婚前,张三没有将自己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告知李四,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该事实对于李四选择与张三结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四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张三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