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总损失的数额达到了5000块钱以上。
2、数额没有到达5000元,但是损坏的次数在三次以上。
3、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4、出现了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当中的任意一种,但是由于情节比较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
二、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涉嫌犯罪可以委托辩护人吗?
可以,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涉嫌犯罪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涉嫌犯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的流程有哪些?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