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是两种,一种就是支付违约金,另一种就是强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法院如果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司法强拆。如果双方已经签字的话就协议而言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异议只能自行承担责任,拒不履行的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如承在重大误解或受协廹而签订的协议导致财产损失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XX元。
二、拆迁安置房房主去世了怎么办
如果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清楚并且已经签字生效了,即使房主去世,买方仍然可以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由继承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这种情形,就是一方去世合同就终止的情况,现实中如果房主去世,那么合同也就自动终止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什么协议,那么这种买卖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主去世后房主的法定继承人很有可能来要回房屋,就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买卖房屋时要注意其中的风险问题,最好及时咨询律师拟定好购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