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如何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是可以独立缴纳税款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 合并形式;
(3) 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 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 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 签约日期、地点;
(7) 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