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两人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2、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