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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反申请条件

2023-10-01 来源:小奈知识网

在我国,申请者提出劳动仲裁反申请的条件一般以下:第一,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时间必须在劳动仲裁的答辩期内提出,而不能超出这个期限。第二,劳动仲裁反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该原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其要反申请的对象是该劳动仲裁的申请人。申请提出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在五天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职工如何进行劳动维权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维权的方式如下:

1、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

2、拨打职工维权热线进行咨询;

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

4、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可向市或单位所在区县、产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5、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职工可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法定前置程序,有一年的仲裁时效;

6、到法院起诉。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劳动诉讼判下来多长时间

1、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有多长?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由于近年来劳动仲裁案件较多,仲裁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导致经常会出现超出审判期限的情形。

(4)劳动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

三、接受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多长时间?

1、劳动仲裁应该在五天之内做出是否处理这个申请,如果决定被拒绝或逾期,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可能不接受尚未通过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也不能被仲裁办公室接受。

2、有两种程序可以向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交申请副本,以便在接受仲裁的决定和法庭会议之间提交答复。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权。如果被访者在此期间没有回复,他也可以在仲裁听证会上口头回复。

3、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

(二)对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平裁决;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邀请、礼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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