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毕业三年内落户本市;
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申请流程:
1、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社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人社部门申请;
2、审核。人单位按季上报材料,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审核,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3、公示。在上报的同时,用人单位将申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毕业院校、引进时间、申领标准等,在本单位及所在车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及时上报审核单位;
4、发放。于市人社局审核的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专门账户,再由市人社局直接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账号在站博后生活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当根据各地就业工作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