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丢了报警,车辆丢失后找回的概率更高。
车辆丢了应该这样做:
1、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案,在公安部门开个车辆已经丢失的字据,然后拿到车管所注销车牌,以后只要这个车牌的车让交警扣到就有线索了;
2、48小时内到保险公司报案,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当然,一些自然灾害的原因出外。
车辆丢失索赔需要的证据: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
3、行驶证;
4、购车发票;
5、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
6、权益转让书;
7、丢失证明;
8、汽车钥匙;
9、停驶证明;
10、车主证件;
11、养路费收据;
12、赔款结算单。
机动车辆丢失保险索赔流程:
1、报案;
2、耐心等待三个月在保险公司报完案,公安部门需要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才会给开丢失证明,有了丢失证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3、开丢失证明,从丢车日起满三个月后,就可以去办丢失证明了;
4、开停驶证明。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5、递交索赔单;
6、领赔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综上所述,车辆丢失后应尽快报警,降低损失,提高找回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