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变更条款的规定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条款,变更的事宜发生法律效力,但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变更前的时间。一方因变更遭受损失的,受损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中的变更条款规定是什么
合同中的变更条款规定是: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条款;变更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何规定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以下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其他。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
根据相关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租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租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规定有约定的免责事由,租赁双方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双方的免责事由以及责任范围;法定的免责事由,因出现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且当事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等。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规定
《保险法》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另外,《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该内容由 何伟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