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如果员工在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和伤害,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根据精神伤害级别决定,法院支持此维权方法。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申请赔偿,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决定。
法律分析
伤险里面既然没有精神损失赔偿这个规定,用人单位肯定是不用赔偿的。但如果说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才致使员工在精神上受到刺激和伤害,并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失的赔偿,赔偿的金额要根据精神伤害的级别来决定。由于情节比较严重,这种维权的方法法院是给予支持的。虽然有法院的支持,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赔偿,我们要根据个人的情况来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工伤引发精神障碍,单位责任和赔偿方式如何处理?
工伤引发精神障碍时,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首先,单位应确保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避免工伤事件的发生。若职工因工伤导致精神障碍,单位应立即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心理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伤程度和劳动能力损失,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方式可能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取决于工伤认定和赔偿协商的结果。单位应积极履行责任,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以帮助职工恢复身心健康。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员工精神损失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工伤程度和劳动能力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单位应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对于工伤引发的精神障碍,应及时提供医疗救助和心理支持,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我们应根据个人情况来决定是否申请赔偿,法院将会给予支持。单位应积极履行责任,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帮助职工恢复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