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根据查证犯罪事实中犯罪经过部分的证据结构特点及繁简程度不同,可以将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分为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和不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
2、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是指行为人积极地实施某种行为,最终因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
对于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在查证犯罪经过时要查明事发的时间、地点、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应收集和审查的基本证据包括:
(1)监控、手机视频等视听资料;
(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3)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
(4)法庭科学DNA鉴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
(5)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辨认笔录。
3、不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且事实上能够实行,但因主观过失而未实行,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
对于不作为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在查证犯罪经过时应主要从特定义务来源的法律事实、事发过程两方面收集基本证据。
4、特定义务来源的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行为人特定义务产生的事件和行为。应收集和审查的基本证据包括:
(1)证实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的书证,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工作证、学生证、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2)证实行为人负有特殊岗位职责的书证,如劳动合同、岗位履职说明等;
(3)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辨认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