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发行;
2、制作申报材料;
3、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4、直属证券管理部门审查申报资料;
5、证监会复审;
6、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
7、公告;
8、发行股票。
9、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一、股票中按股投资主体的分类具体是要怎样的
1、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
2、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权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国有股和法人股目前还不能上市交易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物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权,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除少量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绝大部分的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