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账户上打钱,原则只收现金。不允许将犯罪嫌疑人的钱款直接打到看守所的账户上。该款只是用于看守所内部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