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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

2023-10-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称:

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可以随意开除孕妇吗?

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二、劳动法对孕妇有哪些法律扶持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享有产假和哺乳假。具体而言,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一般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三、怀孕了单位能辞退员工吗

女职工怀孕了,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但是,如果是怀孕的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也做了“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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