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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到哪起诉?

2023-11-11 来源:小奈知识网

女方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男方来到法院提出诉讼。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法院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如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支付。抚养费数额可按当事人协议或判决确定,如无协议,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于是她来到了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因此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拒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进行起诉处理。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到哪起诉?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法院通常会直接作出判决,而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虽然夫妻是离婚了却也不能改变需要承担起对孩子的照顾和必要的经济付出的事实,所以如果有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进行诉讼时就需要由法院出面作出强制支付抚养费的决定,而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孩子教育以及生活的需求以及夫妻的经济能力。

结语

女方离婚后拒绝支付抚养费,因此来到法院提出诉讼。父母对子女抚养无条件,拒不支付的一方需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可向法院起诉。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的抚养费请求。子女抚育费数额可根据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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