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遗属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因工作死亡,女性必须年满55岁)。未满16岁,活着已满16岁但仍在学习的受抚养人。家属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并且没有收入来源的受抚养人。被扶养人死亡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社会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三条 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