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号码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文件。户口本是一种登记住户人口信息的文书,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而居民身份证是一种法定证件,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在居民户口簿填写时,需要注意填写户号、住址变动登记等信息。
法律分析
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号码是一样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公民编定的个人身份证件编号。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扩展资料: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结语
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号码是一样的,它们都是用来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文件。户口簿是一种记录个人基本信息的文书,包括姓名、籍贯、出生日期、学历、职业等。居民身份证则是一种法定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的身份。在填写居民户口簿时,需要注意填写户号、住址变动、迁入迁出等信息,并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专用章。对于集体户口,户主姓名和与户主关系不需要填写。请务必按照规定填写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