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未婚生子户口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未婚生子应该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未婚子女属于非婚子女。但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和婚生子女一样无条件,没有额外的障碍。上户口时,母亲或父亲只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然后缴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款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仍未缴纳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未婚生子孩子户口问题
户口要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你的户口簿要写申请结算,申请中要写明未婚生育的过程。社会抚养费可以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支付。向计划生育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收养人或者育儿机关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