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非必要条款,只要自愿且合法,合同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当事人可参考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一旦生效,便约束双方,契约必须信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到期前的有效性需要确认
在合同到期前,确认其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合同在到期之前被认为无效,可能会导致各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仔细检查合同条款、双方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重新协商、修订合同或解除合同等。确保在合同到期之前确认其有效性,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因此,合同到期前的有效性确认是非常必要的。
结语
合同到期前的有效性确认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合同的签定时间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只要是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仍然有效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在确认合同有效性时,应仔细检查合同条款、双方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现问题,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如重新协商、修订合同或解除合同等。确保在合同到期前确认其有效性,可以避免可能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