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存在瑕疵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瑕疵出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连带承担。
转让人或受让人不得以内部关于责任承担的约定对抗公司和公司债权人。
一、出资瑕疵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必须继续履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的义务,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仍然应当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
二、出资瑕疵的股东股权转让后责任如何认定
出资瑕疵的股东股权转让后责任认定原则如下:
1.注意保护各类商事主体基于相关材料的公示效力所实施的合法的商事行为。
2.注意兼顾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的平衡,避免顾此失彼。
3.合理把握过错和责任相当、对价和责任相当的原则。应避免对瑕疵股权出让股东的“原罪”和受让人受让瑕疵股权的无偿性视而不见,而应透过股权转让行为的表象对民事责任作出正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