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 至 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 23 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 24 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 到 22周岁。
一、高校学生征兵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复读学生可以在本院校内另外选择相应专业就读。
2、翌年毕业的大学生,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且合格,入伍视为毕业实习,实习期满由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3、国家对每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
4、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上优先,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升为军官。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择、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二、大学生征兵应征对象:
大学生征兵对象包括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大学新生。
(1)大学毕业生是在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以上院校完成规定的学业,取得大专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大学生。
(2)在校大学生是正在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以上院校就读,具有学籍但尚未毕业的大一至大三学生。
(3)大学新生是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参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单招考试或全国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以上院校录取并收到录取通知书,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
三、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 160cm 以上,女性身高 158cm 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 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600 度,合格。
政治考核:应征青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