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递交资料、提出申请。2、银行调查、审批。3、签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4、办理抵押登记及购买保险。5、贷款发放。6、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7、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