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人口普查不管是否有户口,只需要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就可以。任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卡)等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一、准生证不拿会有什么影响吗?
现在不拿准生证没有太大的影响,但要办理生育登记,否则会影响生育保险的办理,在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凭生育登记证明办理生育保险;以及会影响新生儿的户口办理,在子女出生后,要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二、三胎入户政策对几岁以下的小孩开始实施?
(一)办理地址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口登记部门办理户口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1份,核对原件
3.计划生育工作所在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范围内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如保单中有第二胎,需提供第二胎审批表(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5.申请一个月以上,并提交婴儿未在外市县父母处登记的证明(原件1份)。
三、新生儿户口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户口办理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5、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