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1、商品零售。包括超市、商场、专业店、百货公司等销售商品的场所;
2、餐饮服务。包括餐厅、咖啡厅、快餐店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3、 住宿服务。包括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4、文化娱乐。包括电影院、演出场所、展览馆、游乐园等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的场所;
5、体育健身。包括健身房、游泳池、羽毛球馆等提供体育健身服务的场所;
6、医疗美容。包括医院、诊所、美容院等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场所;
7. 国际旅客离境退税商品零售。旅客在我国购买退税商品后,在出境时可以向退税机构申请退税。
消费税的基本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