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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什么?

2023-09-29 来源:小奈知识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有财产管理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加大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财产流失,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从国有财产流失的主要情形看,加大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就必须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工作。需要明确提出的是:第一,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不仅仅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而且包括其他机构,比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水利部门、外汇管理部门、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等,还有国家机关和国家举办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都负有一定的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第二,国有财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三,《民法典》还强调了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如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是对应属国家所有的资产进行所有权的确认,即界定国有资产范围。它包括国家依据法律取得的,或由于国家资金投入、接受馈赠等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没有法律依据归集体、个人及外国政府、法人、公民所有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在实际经济生活的产权界定中,一般根据资产的投资来源界定,即按照各种经济成分“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来界定。具体地说:国家对各类行政、事业及社会团体的投资、拨款所形成的财产属国有资产。除此之外,用国有资产投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其资产所有权也应属国家。

失职失责给什么处理

劳动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触犯公司制度的处理,但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官失职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执行法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情况。最高法规定,法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造成财产损失,如符合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权利受损的主体还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什么是失职渎职行为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 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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