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如何起诉:
(一)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
(二)法院立案并受理;
(三)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四)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赔偿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一、交通事故起诉对方需要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四)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二、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流程: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三)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四)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五)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
(六)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