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随迁人口
依照法律规定,儿童的户口,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但必须征求母亲的同意,只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迁户口,迁户口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先开接受证,然后再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孩子的户口才可以回到父亲那里。
简而言之,家长在本地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及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才是属于随迁子女的。如果孩子的户口随父亲落户在外地,而母亲是本地户口,这种情况孩子是可以在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的,但需要办理借读手续。孩子的学籍不能在本地建立。须在户籍所在地建立。
综上所述,母亲是本地户口,孩子随父亲是随迁人口。随迁子女所代表的是父母在外地工作的随迁人员,父母在外出打工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些途径给孩子在当地办理学籍,那么在当地接受教育之后的适龄子女,在日后毕业之后,可以享受当地的户口,可以办理当地的本地户口。而单纯的本地户口只是父母在本地拥有户口,然后子女出生之后按照正常流程给孩子上户口之后,孩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本地户口,而随迁子女也可以办理本地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