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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2023-10-03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但是很多单位嫌麻烦不愿意查,如果是这样您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一、银行房产抵押合同不见了,可以补打吗

抵押合同丢了通常银行是可以补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并盖章;也可以到抵押登记部门查档。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怎么办理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方法:

1.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行经办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分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允许照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之前天津市就对外正式发布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天津市各地方税务分局被要求从此之后,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今后可从个人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也就是可以准许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来抵扣个人所得税。

在此之前,很多选择了按揭贷款组合贷款方式的天津市民,一方面他们有公积金贷款,另一方面有还需要每个月前往银行答应相关还款凭证,这让很多市民觉得又麻烦又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但是现在他们只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贷款账户每个月前往办理贷款的相关银行直接打印一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并让银行工作人员帮你加盖现金收讫章即可,直接交给自己单位的财务部门就可以了。公司将根据你提交的证明材料在每月发放工资缴纳税务的时候,直接帮你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

不过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部分并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而仅仅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部分才可以进行抵扣。并且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申请,那么也只有一方可享受这项政策。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每个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应该缴纳(5000-3500)*10%-105=45元,这其中的3500元是作为他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如果是他上个月所需要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600元,那么如果是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息进行抵扣,基本上就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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