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况。其中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与他人通奸、实施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草率结婚、欺骗对方、包办、买卖婚姻、好逸恶劳、赌博、吸毒等恶习、下落不明、虐待、遗弃或虐待对方亲属等。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二、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七、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八、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九、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十、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十一、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二、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三、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十四、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十五、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十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结语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有多种情况,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与他人通奸、实施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欺骗对方或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未同居生活、好逸恶劳、赌博、吸毒等恶习、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被宣告失踪、虐待、遗弃或虐待对方亲属等。以上情况均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应珍惜婚姻,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