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有财产的,男方的财产无法分割,但女方有财产的,也需要参与双方共同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