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如果不满意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有其他途径可以继续申请救济。一种途径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常用途径之一。另外,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审查。在选择适合的救济途径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适用和效果等因素。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并参与仲裁过程。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以提供证据、陈述意见,并最终由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
另外,如果认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错误,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审查。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对争议进行独立、公正的审查,并最终做出判决。
在选择救济途径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申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后可以继续申请其他救济途径,如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诉讼,以寻求更进一步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