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是指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其行政行为进行复审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保障行政复议:
对劳动争议处理不服:当劳动者对劳动争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方面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对劳动监督检查不服:当劳动者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督检查行为不当或有错误,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不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处罚决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劳动者认为不合理或不合法,也可以进行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程序一般包括递交申请、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复议决定等环节。在申请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时,劳动者应当详细说明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结果将对劳动争议的解决起到一定的作用,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通过咨询劳动保障部门、律师等专业人士,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及合理的陈述和辩护,提高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