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程序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程序。在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程序中,通常分为首次复议和二次复议两个阶段。
首次复议阶段: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时,可以向该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行政部门会重新审查相关材料,并可能进行调解或重新裁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复议结论不满意,可以进入二次复议阶段。
二次复议阶段:当事人在首次复议结论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交二次复议申请。该机关会重新审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最终作出终审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二次复议的决定仍然不满意,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
总的来说,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程序是一种行政救济机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种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的争议。在进行复议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并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复议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程序具有上诉程序,即当事人可以在首次复议和二次复议阶段分别提起复议申请,如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