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是企业在职工按照每个月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的话,那么比方说这个月忘记交费,或者说过了扣款日,次月的话,会一起扣款,这个是没有问题。而且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完全可以补交,上个月没有交纳的社保待遇,这个是不受任何的影响和约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