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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复议期间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024-06-01 来源:小奈知识网

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是指劳动者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裁定不服,申请上级主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新审查裁定的行为。在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期间,可以申请法院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争议财产在复议期间不受损害或流失。

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程序并不会自动中止执行,因此如果需要保全争议财产,劳动者可以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形式,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争议财产存在被损害或流失的可能,以及有保全的紧急情况。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经法院审查核准后才能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申请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制定合理的保全方案,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复议期间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合法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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