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行政复议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合法的救济途径。在劳动保障领域,企业和个人在与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行为产生争议时,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对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
另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独立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公正、公开的仲裁裁决。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企业或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先尝试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如果复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争议的调解或仲裁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和个人在遇到劳动保障行政行为争议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和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